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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节约型企业税收优惠值得期待



2008-09-23 08:17:36
  200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以下简称《循环经济促进法》 ,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七章、五十八条,其中明确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环保节约型企业税收优惠前景值得期待。

  《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限制在生产过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依法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各行各业、各类主体走环保节约的道路是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好方法。目前我国已有一些含有税收扶持政策的法律法规,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务院近年来陆续出台的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措施。此次《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和实施,无疑将会使未来更多的税收激励政策出台,同时也使环保节约型企业前景更加光明。

  

作者:汪成池/来源:江苏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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