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从9月份起,苏州市开始2009年度学生医保申报工作。2009年度的学生医保出台了五项惠民新规定,苏州市学生医保待遇将有大幅提高。
一是扩大参保范围。今年,苏州市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也纳入了参保范围。同时,苏州在校就读的学生、儿童以及具有本市户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仍继续申报参保。
二是调整缴费标准。学生医保个人缴费从60元提高到100元,同时财政补助也从30元/人提高到100元/人。大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纳40元、学校缴纳40元。市属大专院校缴纳的部分由市财政列入预算安排,其他部省属院校由学校统筹解决。
三是医保待遇大幅提高。今年,学生医保首次增加了门诊待遇,每年度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600元以内的,可享受学生医疗保险基金50%的医疗补助。门诊特定项目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大幅提高,累计封顶线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大学生可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和住院医疗保险。四是就医方式更加便捷。从明年开始,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也可持卡看病,住院就医不再需要开具住院证明。五是办理手续比较简便。在校就读的学生、儿童,通过其学籍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参保。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通过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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