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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无照“移动经营”钻空子



2008-09-23 08:17:15
   近期,仪征工商局连续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称所在地区有变相无照经营,即以“移动”形式销售劣质物品。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这些无照“移动”经营不设点、不留痕,难以日常监管,主要呈现出七个明显特点:一是移动场所。这类无照“移动”经营不租用固定场所,临时租用一辆小面包车,将货运到某场地,继而在车上进行交易。二是避开城镇。此类无照“移动”点不敢贸然在城镇经营,多选择在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偏远地区,尤其以打工者居住聚集地为多。三是异地经营。这类“移动”经营行为人均操外地口音。四是一次销售。这类无照“移动”经营者仅同一个地点进行一次销售。他们一次销售以整车为单位,每次购买者都需要整车盘货,谈完卖出即走,下次不再出现。五是价低加赠。这类无照“移动”经营者一般都是销售日常用品,自称是替厂家送货产品多余,欲低价售出,因此价格低廉。经营者在交易时会赠送“大数额”日用品,增大购买诱惑力,提高出售速度。六是留假信息。此类无照经营者会“以诚相待”提供联系方式,但根据曾购买过的群众反应,这些号码经查证都是空号,只是一个迷惑对方的假信息。七是质量较差。无照“移动”经营者提供的都是些质量较差的生活日用品,根据举报者介绍,有些经营者还会使用欺骗手段销售货品。如表面看似一整箱牙膏,而实质下半箱为垃圾桶等塑料物填充。消费者往往在低价及赠品的诱惑下,失去警惕性,疏于验货,给非法销售者趁虚而入。上述无照“移动”经营,由于其经营的特定性,地点选择在城乡接合部、农村或者打工者聚集地,采用移动经营,一次性包售,快战速决,留无效联系方式,给执法部门的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若非当场截获,查处困难。

  鉴于这类无照“移动”经营的特点,工商执法人员建议应从三方面加大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加大在易发生地的文明经营宣传,高度重视此类案件;二要结合各乡镇工商联络员的力量,加大群众监督力量,增加监督广度;三要充分利用群众力量,保持信息畅通。

  

作者:王芳/来源:江苏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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