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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消费者状告皇冠车漏油案开审



2008-05-07 07:57:25
  本报讯 昨天下午,曾引起广泛关注的皇冠汽车故意隐瞒发动机漏油欺诈消费案,在苏州昆山法院开庭审理。车主秦先生和赵女士夫妇将一汽丰田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双双告上法庭,要求被告退车并给付车价款一倍的赔偿共计78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全国著名的“维权斗士”王海免费代理了这起全国首例诉讼案。

  2005年10月12日,秦、赵夫妇在昆山六合丰田4s店购买了一辆价值39万元的皇冠3.0轿车,2006年2月17日,在做第一次维护保养被告知发动机漏油。秦先生随后找到昆山六合丰田4s店交涉,提出退车或更换新车要求,但遭到拒绝。争执中,秦先生在对方店里发现一份丰田内部刊发的服务快讯,上面明确提示在秦先生购车前,该批次皇冠车在全国已发现多起漏油事件。秦先生为此责问店方为何明知该批次皇冠车漏油却不提前告知,事后也不提醒,并坚决拒绝了店方的维修要求。在其后两年多的时间里,秦先生数十次与昆山六合及丰田北京销售总部进行交涉,并请昆山消协和工商部门帮助调解,但都没有得到合理解决,遂向王海求助,希望能帮助打赢这场跨国官司。

  昨天在法庭上,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法院昨天没有当庭宣判,秦先生当庭表示拒绝调解,要坚决把这场官司打到底,为广大车主和中国的消费者讨一个说法。

  

作者:汤学平/来源:江苏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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