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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媒介素养研究关注的重点是如何提高公众对于各种媒介信息的选择与鉴别能力、理解与评价能力、质疑与思辨能力。其实,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公众只是信息的被动接收者,信源由传媒与传媒人主导。传媒理应提高新闻记者的媒介素养从而提升新闻信息的质量,才能更好地削减媒体对公众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记者的媒介素养有别于公众的媒介素养,它大致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业务素养。记者应具有文字表达和调查研究的基本功,具有锐利深邃的见识,能够在大千世界繁多纷乱的表象中捕捉到对于大众利益的影响最为重要的事件,并洞察新闻事件背后所隐含的社会意义;二是品德素养。他们应坚守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体现出对事实、对公众知情权的充分尊重,体现出不屈从于任何利益、任何权威的勇敢和客观公正性,体现出对事业、真理的执着追求。
培育记者媒介素养的必要性
美国报人普利策曾经说过:“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告。”新闻记者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他们的报道日益成为人们与外界沟通、联络、表达主张的主渠道,成为认识世界、辨别真伪、判断是非、左右言行的重要依据。记者的媒介素养直接会影响到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小至个人,大到一个地方乃至国家利益。他们的价值判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社会大众的思想意识,改变或重塑着人们的价值观。假如记者自身是非模糊,荣耻颠倒,真伪混淆的话,又怎能让受众明辨是非、褒荣贬耻,激浊扬清?因此,新闻记者保持优秀的媒介素养是非常重要的。
也许有人认为记者还需要培育媒介素养吗?面对每年国内媒体年度“十大假新闻”评选的尴尬,媒介内容能否“娱乐致死”之争,以及传媒领域中其它形形色色的问题,如反社会行为的细致临摹、低俗之风、有偿新闻、不良广告等不良表现,毋庸置疑,开展记者的媒介素养教育显得多么迫切。正如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总编辑黄勇所说:“传播人才和媒介从业人员的素养最终会影响受众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取向,因此,加强传者的媒介素养教育尤为重要。”①
记者媒介素养的现状
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的统计显示,在2005年3月中旬已经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的近15万名新闻采编人员中,98%以上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最多。而这些新闻记者中,绝大多数为中青年,其中20~40岁青年人,占62%。②单从数据分析,目前我国新闻从业者不论学历还是年龄状况都较为乐观。但学历与年龄结构状况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媒介素养就一定能与其职业要求相称,况且在这些人中有许多是业内流传的“新闻民工”。“新闻民工”主要指没有“三保一金”的媒体临时聘用人员,他们中有的有微薄底薪,而主要以出稿量定薪;也有零工资直接按稿计酬的。他们的口号是“我来打工,只要口粮,没有理想”。为保住“口粮”,必须做得比别人更好,而好的标准就是多发稿,捷径就是把名人做得更响、丑闻做得更大。另外,媒体的恶性竞争,导致一些小报记者热衷于制造“卖点”,采写报道时小事放大,假事化真;也有记者为了创收,报道中有偿可不闻或有偿就有闻。2004年5月《新闻记者》发表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调查报告》,报告了传媒人对有偿新闻的看法。在报告中对于记者拉广告,16.8%同意,56.5%态度暧昧;对于接受被采访方免费旅游,10.7%同意,55.1%态度暧昧;对于接受被采访方现金馈赠,6.3%同意,40.5%态度暧昧……几组数据表明相当记者对有偿新闻态度不明确,对其危害认识不清,有的甚至认为理所当然,无可非议。虚假报道、有偿新闻等现象无不反映当前部分记者媒介素养状况较差,职业道德意识较为薄弱。
对记者进行媒介素养教育的建议
鉴于记者队伍的现实状况,学界感到担忧。清华大学李希光教授曾表示,随着商品化大潮的影响,新闻工作者对新闻业已经失去了忠诚感和自豪感。如何对记者进行媒介素养教育,重新唤起他们职业的忠诚感和自豪感?笔者建议如下:
(一)尽快出台《记者法》,明确记者的权利与义务
记者作为一种职业,他们是公共舆论的代言人,对全社会的贡献已普遍得到承认。为进一步加强新闻队伍建设,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新闻法》或《记者法》。就如《律师法》、《公务员法》一样,更清晰地明确记者权利,保障他们的权益不受侵犯;规定他们所要履行的职责,不得滥用手中的权利。新闻记者作为社会上较高层的特殊人群,更应明白责任之重大,他的报道将是社会大众的精神指导,引导人们鉴别真伪优劣,区分善恶,处理复杂的社会关系等,因此,他应时刻以对社会、历史负责的态度来审视规范自己的行为,传播文明、弘扬正气、鞭挞邪恶。
(二)加强新闻人才的管理,重视后续性的引导与培养
为提高记者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新闻单位、记者协会应有计划地组织记者进行政治理论、专业知识的学习。尤其要抓好年轻记者培训工作,逐步建立记者继续教育制度。可与相关的新闻院校建立共建关系,长期开展学历、非学历教育,让记者走入终身学习者的队伍。
随着近年来高等院校扩招,我国新闻类专业也开始了“超常规”发展,新闻教育热为新闻媒体培养了大量专业人才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问题:显性的人才饱和,致使竞争加剧,记者报酬递减,人员流动加大;业内新手、生手增多,导致新闻管理捉襟见肘。这迫切要求新闻院校密切关注新闻单位的人才需求,培养方向由单一至多元,培养记者、新闻技术与媒体经营等多层次人才,并大力开展面向在职记者的成人教育、精英教育。这里所提的精英教育主要是培养目前在职的记者中,具有积极向上、信念坚定、恪尽职守、品格优良而又善于思考的记者向新闻报道的纵深发展、高端发展,促使新闻报道多精品、珍品,继而打造媒介品牌。不管是院校还是新闻单位,都要重视记者专业品质的培养。
(三)严肃新闻工作者纪律,褒贬分明
记者的德性修养问题是近年来呼吁较多的话题。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于1991年通过《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1997年又进行第二次修订。《准则》明文规定“新闻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义索要、接受或借用采访报道对象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新闻单位不得用新闻形式做广告……”但实际上,低俗之风、有偿新闻等屡见不鲜。新闻记者的公众形象受到损害,媒体的公信力受到质疑。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或制度化应该内含着实施机制,没有实施机制的政治制度、法律条文和规章制度只能是制度的纸制复本,它们不可能对社会效率与公平的提高发挥真正的作用。我国现有的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属于非正式约束制度,其中许多规定都是好的,但缺少实施机制,效果就大打折扣。③我们目前迫切需要的是建立与准则相配套的有力的实施机制,保证其目的能实现。
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
第一,新闻单位强化记者督导,定期开展记者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评查活动,认真检查记者的职业道德、权利与义务的执行情况,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第二,继续抓好记者职业道德和职责纪律培训制度的建设,做到经常化和正规化。可以借鉴其它行业资格执行条例,在上岗前必须接受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培训,系统地学习、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考核,不参加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不予颁发记者证。第三,实行年审注册制,注册必须符合以下两个必要条件,一为上年度没有不良记录者,二为每年度必须完成一定课时的培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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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http://www.gobook.com.cn/news/show.asp?ArticleId=58《首届中国媒介素养教育国际研讨会召开》
②中国记者网http://press.gapp.gov.cn/chuanmei/grid001.htm;http://press.gapp.gov.cn/chuanmei/grid003.htm
③http://lw.stucn.com/zhongguojingji/171440166.html《制度安排的实施机制与制度安排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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