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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虎”事件中的 公民知情权和媒体公信力



2008-03-21 08:39:06

  2007年,华南虎事件无疑是众多引起纷争的公众事件之一。在当事单位当事人的各种态度面前,媒体和公众一会儿质疑,一会儿热炒,闹得不亦乐乎。当事各方,有时三缄其口,有时又坚持己见。由于始终没有权威说法,各种打虎、保虎的政府部门、民间人士纷争不休。而虎照的各种民间鉴定也五花八门。但结论仍然是晦暗不明,没有权威说法。2008年2月4日,陕西林业厅犹抱琵琶半遮面地“道歉”,似是而非地说匆匆发布虎照“不严肃”,但到底没有明确虎照的真假。人们不禁要问:说真话有那么难吗?

  华南虎事件中,先后有多家媒体和记者到达陕西镇坪,不仅与虎照拍摄者周正龙合影,也到达所谓虎照的拍摄地实地勘察。但这些媒体至今也没能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在这场看似无关紧要的真假老虎的报道中,地方政府和媒体的公信力受到极大伤害,公众的知情权受到了愚弄。

  这场真假老虎的争论中,老虎的真假姑且不论。有几个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媒体和公众一起来思索。

  保证公众的知情权

  “在现代社会,公众知情权已经成为一个民主社会的标志之一。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信息公开法》,将传统公权力运作中的‘保密为原则、公开为例外’变更为‘公开为原则、保密为例外’。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一律不得免除公开”。①

  公民有知情权。给公众以知情权,消除各种小道消息和无根据的臆测,不仅可以拉近政府与老百姓之间的距离,还有利于维护政府的形象。当今社会,是各种传播渠道并存的信息时代,想人为地封锁消息已经不可能。遮遮掩掩不但不是明智之举,还可能造成混乱。

  遗憾的是,“有一些部门对于媒体在这些事情上的报道持有不欢迎的态度,认为是给自己添乱,认为对方不怀好意,特别是不愿意透露来自政府方面的调查进展。在这样的情况下,媒体只能够充当起侦探的角色,透过采访外围来试图接近真相。这个时候,信息当然会出现一些混乱的地方,因为即使是当事人,很多时候给的内容,也会有和事实有出入的地方。于是当地政府官员对于媒体的印象就更加的差了,却没有想过,自己做少了什么”。②

  党中央对公众知情权问题高度重视。2007年4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9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于政府信息的公开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必将有利于促进政府的各项工作,为打造“阳光政府”“透明行政”创造了条件。相信在上下同心的情况下,公众的知情权必会受到越来越多的尊重,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报道将会有明显改观。我们寄希望于各级政府准确理解公众知情权的意义和中央的指示精神,切实保证公民知情权。

  保证媒体的公信力

  在当今学界,有一个词叫“公共领域”或“公共空间”(德语Offentlichkeit,英语publicsphere),该理论的公认大师哈贝马斯说“所谓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在其中形成。向所有公民开放这一点得到了保障。……今天,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就是公共领域的媒介。”也就是说,媒体在保障公众知情权方面有至关重要的作用。”③

  媒体是天下“公器”,不是个人或集团的私器,是“公器”就要为公众服务,为公众负责。当他作为“公器”出现时,就能“保证公众知情权,实现社会舆论监督”。它要有公信力。公信力来自于它的及时、公正、客观、准确。一旦道听途说和流言蜚语占据了媒体,不要说多,哪怕一点点,也会对媒体的公信力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2007年北京电视台的“纸馅包子事件”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当事人自导自演的这起假新闻事件最恶劣的影响,不在事件本身——因为事实得到了澄清,造假者得到了应有的惩处。但这件事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公众的信心和媒体的信用,同时也就伤害了媒体的正义性和正当性。

  我们寄希望于媒体,无论大事小事,家事国事,凡所报道者一定真实可靠,事出有据,所言不虚。只有这样,媒体的公信力才能得到保证,公众才不会带着问号看新闻。

  媒体要知错必改

  媒体在海量信息面前,难以做到百分百准确。我们应该宽容一些因为信息不对称而被错误判断的新闻。关键是一旦发生错误,应及时更正,避免造成不良影响。这既是保证了公民的知情权,也是维护了媒体的公信力。

  1999年11月,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发表了一篇题为《霸王龙长羽毛了吗》的文章,把在中国辽宁发现的一块化石宣称为一个连接恐龙和鸟类的真正的缺失环节,并且赞助这一化石的研究。两个月后,这一化石被证明是由不同动物拼接起来的,也就是说,这是错误。于是,该杂志请求在调查问题方面经验丰富的记者刘易斯·西蒙斯调查这一错误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刘易斯·西蒙斯不仅在华盛顿《国家地理》办公楼里跑上跑下,而且旅经中国和美国的许多地方,采访了农民、博士、小商贩、记者和化石爱好者等;用上了显微镜、放大镜和扫描仪;收发了不计其数的文件、电子邮件、传真和电话,并在2007年10月的《国家地理》杂志上,以5页的篇幅“不加掩饰”地叙述了事件的经过。《国家地理》犯了错误,然而,面对错误,它采取的态度是值得赞赏的。

  打造良好的传播环境

  媒体和公众是互相依存的关系。良好的传播环境是建立在互信的基础上的。没有互信的信息传播关系是危险的,公众会对媒体提供的信息抱有怀疑甚至做出相反的理解。在传播史上,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政府、媒体、公众同在信息传播的大船上,三者应该同力为打造良好的信息传播环境而努力。

  (作者单位为大连民族学院文化传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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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①刘仁文《治安通报与公众知情权》《学习时报》2008.2.9

  ②闾丘露薇《公众知情权的重要性》一五一十部落www.my1510.cn.

  ③展江《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与传媒》.传媒学术网.

作者:  □ 辽宁 张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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