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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征也得征”是在挑战法律



2007-07-16 08:28:32
  曲阳是河北省级贫困县,山水秀丽但土地稀少。然而,因为县里一处占地100多亩的工业项目(实则是搞商品房开发),在7月初,这块土地上成片的长势喜人的玉米苗被强行铲掉。尽管有29户村民不同意,未与土地承包户达成补偿协议,但该县国土局一名女副局长作出了“让征也得征,不让征也得征”的强硬表态。据悉,铲苗施工现场有人扬言,谁阻拦占地就打谁。(7月15日《新京报》)

  “让征也得征,不让征也得征”,这位女局长这句牛语的“牛气指数”是够高的。

  是什么思维让该县国土局的领导如此斯文扫地呢?我们有一丁点儿理由如此漠视我们的耕地吗?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粮食之源,今年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节约集约用地,不仅关系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国家长远利益和民族生存根基。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然而,当前要死守这条“红线”的形势真的不容乐观。

  据近日国土资源部的权威数字显示,今年1—5月份,全国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4245件,涉及土地面积22万亩,在全部涉及违法用地面积中,由地方政府非法批地案件造成的违法用地占80%。

  实际上,我们对耕地的保护,并不或缺法律法规与红头文件,也不或缺惊人调查数字与专家学者的奔走疾呼。单从法律上讲,《刑法》中就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之规定,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也明确界定 “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耕地30亩以上、其他土地50亩以上,都属于“情节严重”,一旦情节严重,就构成了占用土地犯罪。曲阳百亩长势良好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10倍以上的占用,且绕过了国家关于土地征用赔款的“农民同意签付赔款协议”的基本规定。

  显然,曲阳这样的强占农田的情节不可谓不严重。那么,何以他们可以此般不惧天条法威呢?我看根源还是法律追究力量偏软所致。所以,要遏制耕地被一步步吞噬,除了革新对地方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办法外,应彻底厘清地方政府的利益平衡关系,斩断其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链,并对那些无视法律的严重土地违法案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以正视听。

  

作者:周明华/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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