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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捡钱包的不道德还是丢钱包的不诚信

500元酬金纠纷闹了三小时



2007-06-27 07:58:04
  “捡到东西主动向别人要钱,简直就是敲诈嘛!甭说500块,一分钱都没有。”“那不可能,是你自己说酬谢的,不给钱谈不妥!”昨天,在南湖派出所,两名男青年因为索酬一事僵持了近3个小时,连民警也连连表示:“我干了40多年也没遇到过这种事儿。”

  失主很愤怒:主动索酬太没道德了

  据失主许先生称,他家住在利民村7幢21号,是南京一所大学的大三学生。6月24日下午5点左右,他在楼下丢失一个钱包,内有身份证和银行卡共25张。“大概晚上9点多时,一位自称也住在利民村的阿姨给我打来电话,说她捡到了我的钱包,让我到华清池门口等她,我立刻下楼了,可是我从9点半一直等到12点,也没见她人影。”由于捡到钱包的女士是用附近的公用电话打的,许先生根本联系不上对方。没办法,昨天中午,他在小区里贴了十多张告示,请求对方赶紧把钱包还给他。“告示贴了没多久,有个男的给我打电话,说马上还我钱包,但是要求我给他500块钱作为报酬。”许先生对男子提出的要求很是不满,他说:“本来我还想,如果人家把东西还给我,我一定要谢谢人家,买点烟酒什么的送他,但是看到他这么没道德,我觉得一点必要也没有。”

  归还者很委屈:答应给我500又反悔

  对此,归还钱包的男子也表示不满,“是你在告示上说要酬谢的,而且之前,我也打过电话问你,500块钱你能不能承受得了,你自己答应给的,早知道你这样,我就把钱包扔了也不还给你。”男子自称和捡到钱包的女士是朋友,经常在一起打麻将,“我纯粹是做好事来还钱包,而且我已经把500块钱给我那朋友了,你不给我钱,我不是倒贴500块嘛。”

  不过,失主许先生却认为对方在撒谎,他表示:“他们说不定就是夫妻俩,故意来要我500块钱的。”许先生和民警执意要求男子将捡钱包的女子叫到派出所来调解,但男子表示:“她没时间来。”记者通过他提供的电话与该女子取得联系,对方表示:“我马上要去外地了,不可能来的。”

  调解结果:失主支付男子100块钱

  由于一方执意要酬金,一方执意不给,捡到钱包的女士又不来,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对于男子此举是否属敲诈,民警表示:“这只是民事纠纷,算不上敲诈,只有通过调解解决。”他说:“通常情况下,失主为了表示感谢,给些酬金也是应当的,但是主动索要酬金就有点过了,我们派出所每天都能遇到很多好心人,但是人家从来没有主动索要酬金的,很多人连姓名也不愿意留下,我干了40多年民警了,今天这种情况是第一次碰到。”

  不少围观者也表示,捡到东西归还给失主是理所当然的事儿,主动索要酬金有悖道德。不过也有个别人认为:钱包里那么多张卡,光办卡的手续费就不止500块,失主应该给些酬金。

  在众人的劝解下,最后,失主给了男子100块钱,此事才算了结。

  律师:捡到东西理该归还

  失主到底该不该付给好心人报酬?对此,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的翁小平律师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捡到他人钱包必须归还,若捡到重大价值钱物而不还者将构成犯罪,同时,归还者在归还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失主应该予以补偿,只是补偿的标准无明确规定,但是索要太多肯定不合情理,这需要双方协商。

  

作者:朱海永/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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