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今年1月1日起,婴儿游泳每次收费不得超过50元,中、小学生体检每次7元。昨日,南京市物价局转发有关文件,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此次,物价部门完善婴儿游泳(非医疗项目)、驾驶员体检和中、小学体检等三项收费标准。其中,驾驶员体检限依法取得医疗卫生执业资格的县及县以上医院。新增的医疗项目,由各医疗机构按《江苏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市物价、卫生部门将在每季度的第二个月上旬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上报省物价、卫生部门。待取得项目编码后,由市物价局、卫生局制定试行期为两年的新增医疗项目价格,试行期满前三个月,由申报医疗机构根据文件中规定提供的资料向市物价、卫生部门提出正式定价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