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鹏书记:
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全市如火如荼展开。然而值得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建设新农村是不是等同于建设新村庄?建设新农村是一个涵盖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等方面内容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全面、系统、完整的目标和任务体系,其着力点是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显然把新农村建设等同于新村庄建设,是片面的,不正确的,在实际工作中也是有害的。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加强新农村建设后,全市上下热情高涨,特别是乡(镇)、村一级的干部和广大农民,无不拍手叫好。然而,在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解上,有的同志误以为有钱搞投入,不愁面貌不新;有的同志干脆发动群众搞卫生,补补道路填填坑,多盖新房事就成。如此想法和做法都是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化了。究其原因不外乎有两种:一是对政策理解不透,一知半解;二是追求新村庄建设的直观效应,树形象出政绩。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20字目标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生产发展是物质条件,生活宽裕是根本目的,乡风文明是精神动力,村容整洁是环境氛围,管理民主是政治保障。这五个方面相互融通,相辅相成,互为前提,共同构成了新农村的科学内涵,缺少任何一方面,就谈不上新农村。温家宝总理指出,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同时,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把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贯穿始终,并作为检验标准,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的两条根本原则。
加快新农村建设,我们既要注重农村经济发展,又要注重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既要注重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又要注重促进农民思想观念、生活方式、文明程度的提高。通过发展新产业、建设新社区、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构建新体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我市是欠发达地区,经济实力不强,尤其是广大农村,经济基础普遍较弱,需要把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把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重中之重,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通过发展农村新产业来增强农村经济的活力,增强农民的经济实力。
新农村建设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放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更加突出的位置,也是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所以,需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既抓农村面貌的改变,更抓农村发展模式的转变,同时,还要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新型农民的培养等方面,让“外装修”变成“内动力”,激活各种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使农村经济社会走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打死不用真名
200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