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的几则新闻令人心惊肉跳:河北、浙江两省查出涉及苏丹红的蛋鸭1.04万只、鸭蛋2050公斤;一些蔬菜是用高浓度防腐剂、增粗剂甚至“敌敌畏”来保鲜耐储;上海在多宝鱼中检出了含有被禁用的硝基呋喃类药物;大批含有致癌成分的有毒工业用盐被不法商贩包装成精美食用盐后,通过各种地下渠道流入市场。
由这几则新闻不能不联想到,近几年来,在市场日益繁荣的同时,不断有类似的“问题食品报道”频频进入人们的视野,不仅有吃的、喝的,甚至还有PVC保鲜膜和一次性餐具,给人的感觉是有毒物品无处不在,消费者不得不仰天长叹:我们还能吃什么?
更让人担心的是,普通消费者凭借肉眼根本无法判断某种食品中是否有毒。而这些毒物在被食用之后并不一定马上发作,而是潜在地、慢慢地、不知不觉地显现。当发现身体有问题时,根本想不到中了“问题食品”的招;就算意识到了,也会因时过境迁而很难找当事人理论。去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等九个部门对以往食品行业的国家标准体系进行了调整,国家质检总局也从去年1月1日起对包括肉制品、奶制品、方便食品、散装速冻食品、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等十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但是“问题食品”仍接二连三地蹦出,实在让人哑然。
诚然,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一抓就灵”的,从生产、运输、销售到最后的进入寻常百姓家,其中的每个细节、环节都非常复杂,纯粹靠生产者、经营者自觉遵守规定,似乎不太可能。只有依靠执法监督部门按法律程序办事,才能真正保证食品的安全。同时,也只有从法律上不断地完善,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杜绝有毒食品的生产与销售,才能保证百姓的生命健康。群众的生命健康不是小事,有关食品的检测、管理和监督工作,放在任何高度去评价都不为过。因此,百姓们寄希望于政府,不愿意再看到检验结果总是出现在惨剧发生之后,捣毁制假黑窝点总是以牺牲人的生命或健康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