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11月份,常州市统计局城调队发布对城区万户低收入家庭的调查,结果显示,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700元,其致贫因素主要有四个方面。
子女啃老,一人赚钱要养活三张嘴
家庭经济顶梁柱负担大。调查资料显示,低收入家庭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高达3.3人,比平均水平高0.8人。低收入家庭中达到劳动年龄,但是还未就业人员占到家庭总人口的29.4%,比平均水平高14.1个百分点。这部分“新失业群体”缺少技能和社会阅历,绝大部分靠父母的微薄收入和半生积蓄生存,一些人思想很不定性,生活方式上又喜欢追风跟潮,消费支出超前,使家庭经济状况雪上加霜。
家庭顶梁柱户主“失业”多
在被调查的低收入家庭中,作为家庭顶梁柱的户主类型以“失业”、“下岗”和“内退”居多,三者合计占到低收入家庭户主三成以上,其中失业2101户,占22.7%,比平均水平高了17.9个百分点。户主在职的3539户,仅占38.2%,比平均水平低了7.7个百分点。
手中饭碗捧不牢,职业稳定感差
调查表明,低收入家庭就业者的职业稳定程度为52.8%,比72.4%的平均水平低了19.6个百分点。与一般家庭相比,城镇居民中医务人员、教师、企业管理人员职业稳定感相对较强,而低收入家庭的就业者大多为普通工人、私营小业主,他们对职业的担心较多,觉得工作朝不保夕。
因病致贫、致残导致债台高筑
家庭成员生病、残疾也是贫困杀手。从低收入家庭中劳动年龄内未就业者的原因看,因病的占到22.1%,因残的占11.0%,分别比平均水平高出15.2和7.1个百分点。
这些家庭中,任何一人患有重大疾病或者致残,高昂的医疗支出很快将家庭拖垮,而且家庭收入越低,因病致贫的影响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