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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农民工医保



2005-11-15 09:04:45
  各大媒体的老编小记跟着温总理帮农民工讨债、社区医生孙云环上书要求政府解决农民工的性压抑……种种报道似乎让我们觉得,农民工的问题正在一个一个被提上议事日程并逐步得以解决。然则2005年11月3日《成都商报》一则“农民工因为无钱继续治疗,活人被医院送火葬场”的报道还是让人大吃一惊,农民工的医保问题显然不是一个小问题。农民工的医保问题,本刊记者近日走访了相关人士。

  2005年11月3日《成都商报》报道,在浙江打工的46岁四川女工尤国英因病住进医院,高昂的医药费使他们花尽了家中所有积蓄,而且负债累累,到了无人敢借钱给他们的地步。医院用120急救车将昏迷的尤国英送回他们暂住的出租房,房主不让垂危的她进门。征得家属同意后,医院的车把人送到殡仪馆准备火化,幸被在场的工作人员及时制止并发动大家捐款,才使得她重返医院。尤国英家属为什么会放弃治疗?因为高昂的医药费,更因为尤国英是没有医保的农民工。

 1.2亿农民工大都没有医保

  农民工是我国特定国情和发展阶段下形成的特殊社会群体,已经嵌入到全国各个城市的各行各业中,成为整个国家经济运转中不可缺少和不可替代的成分。但是一方面,由于长期的城乡体制性障碍制约着他们的生存和发展,他们往往享受不到和城市人一样的市民待遇。另一方面,由于他们外出打工,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他们不可能在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之后一有病就返乡治疗。所以,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6月底,虽然全国开展试点的641个县(市、区)已经基本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63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占试点县(市、区)农村人口的72.6%,但是目前我国约1.2亿农民工绝大多数没有医疗保险。

  外来务工者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和牺牲。他们干最苦最累的活,却拿着极其低廉的薪水,相比他们的贡献来说,他们所享受的待遇并不合理。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农民工,他们中绝大多数没有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一位姓梁的农民工告诉记者,他一年到头在城里打工,有时候春节都难得回去一趟,更谈不上在城里得了病回到农村去治了。他说他家住在东北,回去一趟的花费都够在这边找个小诊所看好几回病了。

  一位一脸络腮胡子的中年农民工告诉记者,“像他这样壮实的人一年难得生一回病。基本上不要到医院看病,何苦要把那劳什子钱丢到水里,有钱多下来还不如买二两酒喝喝,尤其是在天寒地冻的时候,喝上两口,比药好多了。他身体这么好就是喝烧酒喝出来的。”说得身边的不少人啧啧称是。

  当记者把尤国英的遭遇告诉他们时,大多数人除了愤愤不平,更多的是无奈的叹息!这本也在记者意料之中,但是一个大概年龄为50岁的农民工让记者很震惊,他说:“她的运气还算不错哦!出了事报道了之后还有人给她捐款,好几万块钱我们要打几年的工呢!”说完狠狠地咽了口唾沫,表情里似乎竟有一丝艳羡。

  农民工医保为何这般难?

  一个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就是公正公平,法律赋予其他市民所享受的社会保障、各项权益,农民工也应当得到。切实保障农民工医疗健康,让他们也能和城市人一道享受医保福利,这应该是当地政府的一种责任。因此说,让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市民待遇,是政府不容推卸的责任。

  实际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就出台《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把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根据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特点和医疗需求,各地劳动部门要合理确定缴费费率和保障方式,解决他们在务工期间的大病医疗保障问题;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对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的农村务工人员,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

  从2002年9月起,上海市政府已颁布《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用人单位全额缴费,外来农民工则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待遇及老年补贴等三项待遇。用人单位投保后,一旦外来民工发生工伤或因病住院时,就能获得相应的保险待遇。从2004年起,山西省也首次把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并将对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取消户籍及其他限制性措施。2005年10月20日,南京出台的《农民工维权手册》中明确规定:“农民工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招聘农民工必须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但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农民工没有医疗保险。一位自称阿三的农民工是记者找到的惟一一个办了农村合作医疗后进城的农民工。他说:“每年交几十元钱,好不好现在还不知道,进城打工了,基本上还是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阿三还说,按照有关规定,农民工在家乡办妥合作医疗,那么,他如果进城务工,医疗消费只要在医保规定的范围内,就可以凭药单和发票回到所办医保的乡镇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但是一级级审批很麻烦,哪个有那个空闲工夫呢!所以大多数农民工都不会愿意去办的。

  事实上,目前的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没有覆盖民工,他们属于被遗忘的群落。虽然,社会各界一再呼吁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一些省市也作了探索和尝试,相继制定了农民工参保的办法,但是效果并不理想。事情出来后,社会爱心的捐助也不能完全代替政府职能,没有可靠的政府体制的保障,社会保障体制不尽早完善的话,可能还会有下一个尤国英。

  南京市医保中心一位钱姓工作人员表示,我市农民工的医保问题目前还在政策制定当中,他暂时也不好说。

  但愿悲剧不再重演

  表面上看让医院把尤国英送到火葬场的是她的家属,在他们撕心裂肺的哭诉中可以理解,他们将一息尚存的亲人送进殡仪馆是多么无奈和悲哀。

  实际上,即便是完全实行市场经济的发达国家,例如欧美、日本等国,医疗保险和教育经费仍是不可以完全市场化的,因为这是两件关系到“以人为本”的社会福利制度。任何当政者的政绩除了想办法让老百姓吃饱饭之后也就是这两件事了。因此,欧洲的很多发达国家都实行全民医疗保险,或者由政府出钱让民众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个人则付一点点力所能及的费用。

  美国确实是将医疗保险实行市场化的国家,也就是由私人保险公司承担绝大部分的医疗保险。但是,政府并不是就此不管了,而是每年投入相当多的经费,改善公共医疗卫生设施。除了私人医生诊所之外,美国还有大量的公立医院,例如市立、县立医院,这些医院除了具备较大的手术病房、综合医疗设施完善以便租借给私人医生之外,还要收治大量的没有保险的急救病人。

  美国的法律规定,任何医院不得以没有医疗保险而将紧急救护来的病人以及挂急诊的人拒之门外。这些急诊病人,不管有无保险,都会得到同样等级的治疗,事后再向他们的保险公司收费。如果没有保险,而家中情况确实属于贫困(银行存款不超过3000美元、没有房产),他们的所有费用则由联邦政府埋单了。

  但是在我国,根据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统计显示,我国的人均政府卫生支出水平在WHO的191个成员国中排名第131位,而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所占比重高居第15位。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全科医学门诊部主任汤仕忠表示,只要病人还有一口气,就不应该把她送走,更不应该送火葬场。这不是钱的问题,是道德问题。但是,这说到底这还是政府制度的问题。医院要接受这样的病人,国家有没有补贴?没有的话,医院迟早要倒闭。就算是大医院,一两个病人还说得过去,多了怕是也招架不住。其实,假如医疗费用不是这么贵,那么患者家属也不会轻易放弃治疗,医院也不会听信患者的话把她送到火葬场。可是医疗费这么高又是谁造成的呢?药价那么高并不是医院能控制的啊!医院不可能在免费救人的同时还承受着巨额的亏本啊!医院职工也要生存!除非政府对此有相应的补助机制。否则,医院还会把病人送走,悲剧还会上演。

  

作者:/来源:精品健康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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